中国网地产讯 据合肥市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合肥市通报《蜀山区南七花园A03地块11标段建设项目“3·14”瞒报事故的处理决定》。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7月8日交办的瞒报事故举报线索,合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查,2019年3月14日,北京住总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望江西路南七花园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公司瞒报了该起事故。
通报称,北京住总第二公司项目部经理王晓毅,未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瞒报事故,出具伪证、指使相关人员毁灭有关证据,对瞒报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并由其干部任免机关给予其政务降级处分。
北京住总第二公司安全总监马德志,未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北京住总第二公司项目部安全总监邹祥,存在毁灭事故有关证据、阻扰事故调查处理的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
北京住总第二公司,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并且蓄意瞒报事故。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此外,通报指出,金隅合肥公司,未对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检查,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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