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举报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违约、擅自取消企业依法中标资格

教育 | 2019-10-22 11:27:08 | 来源:中国发展网

  网民田某向中国发展网发展呼声受理中心反映,宁夏力丰市政景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过正规的招投标流程,于2019年4月2日中标贺兰县太阳城幼儿园建设项目,并于2019年5月6日收到中标通知书。2019年4月10日,在尚未下发中标通知书和未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贺兰县教育体育局通知公司开会,要求公司于4月11日组织施工队伍进入现场开始施工,公司按照该要求于4月11日,组织钢筋工、木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等劳务工人进场并开始施工。

  2019年5月15日,公司突然收到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发布的《关于取消贺兰县太阳城幼儿园项目中标单位宁夏力丰市政景观有限公司中标资格的告知书》【贺教函{2019)59号】(下称告知书)。关于该告知书,贺兰县教育体育局给出的理由是,公司以办理保函为由不予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

  而为什么公司4月10日中标公示结束,15日中标书做成,5月6日才拿到中标书,是因为招标代理公司要求公司缴纳招标代理费,不缴纳便不发放中标书。而国家法规明确规定谁委托谁付费,原本需要贺兰县教育体育局缴纳的费用,却需要施工方公司来缴纳,而且金额高于市场一般水平。另外,不管从中标书做成日算起,还是从收到中标书算起,5月15日都没有超过30日的限定期限,而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于5月15日发布取消中标资格告知书,完全属于单方违约。

  对于以上违约行为,公司曾多次找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了解情况,作出解释说明,并希望得到教育局的合理解释,但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草率地以“公司没有实力承接本工程”为由予以塞责。公司早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了所有应办手续,缴纳了所有应缴费用(包括投标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20万元、农民工保证金32.96万元、以及中标后缴纳的招标代理费16.5942万元),并且已按照贺兰县教育体育局的要求于4月11日进场施工,前后花费大量时间、人力、物力、资金(共计90多万元),对于突然不合理废标的结果,公司不能接受,希望能够按照正常流程,继续承接工程,并郑重承诺:将切实按照招标文件及随后所签订的书面合同的要求及约定,完全履行中标人(施工人)的各项义务,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但是,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仍坚持废标意见。

  鉴于此,公司书写了情况说明申辩书递交给了贺兰县政府,希望得到协调解决,但也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举报人认为,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至今拿不出合理的废标理由,按照正常流程,应该由公司继续承接该项目进行建设,希望新闻媒体对此能予以监督。

  为核实事实真伪,中国发展网发展呼声受理中心将于近日指派记者前往实地调查采访,根据采访情况拟将形成情况专报或者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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