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尧都区多家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环保部门称与我们无关!

社会 | 2019-12-15 16:46:16 | 来源:赤子杂志网 | 众一

  多家石料厂 “扎堆”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土门镇太行山山麓的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地,常年挖山采石,加工石料对外销售从中谋利,导致太行山山体被挖的千疮百孔惨不忍睹,美丽的自然生态环境遭受严重损毁,城市水源保护地沦为多家个体企业的掘金发财地,当地群众对此十分不满。而尧都区环保部门对于多家企业挖山采石损毁太行山区生态环境的行为,疑似大力庇护,无视企业对生态环境破坏后没有进行修复的残酷现状,公然表示“企业是否进行生态环境修复,与环保局无关!”

图为扎堆在太行山麓的采石场现场

  多家企业扎堆水资源保护区疯狂挖山采石破坏生态

  多家企业扎堆在土门镇土门、金王坟(音)鸭儿沟等太行山山脚下的多个村庄附近,这些石料开采加工企业不仅对太行山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毁,同时还大量占压农村集体农业用地,引发当地村民不满,并且,位于鸦儿沟村的金太合商砼和一家不知名的大型石料厂,占压的土地据称有数百亩,是属于临汾市尧都区国家投资开发整理土地项目,至于这一说法是否属实,尧都区自然资源局目前没有明确说法。

  日前,记者在临汾市尧都区土门镇多家石料厂附近走访得知,土门、金王坟(音)两个村庄的石料厂,都是本地人开的,土门村石料厂负责人叫王某明(音),金王坟村(音)石料厂负责人叫张某(音),两家石料厂规模都很大,一直在生产。

图为扎堆在太行山麓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的采石场

  记者在现场确实看到,两家石料厂都设立在太行山山麓,这里也是尧都区水利局划定的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许多城市供水资源保护区标识牌赫然在立。靠近两家石料厂的太行山山体,已经被采挖的面目全非,采挖后裸露的山体格外引人注目。

  而紧靠鸦儿沟村的石料厂和金太合商砼,占地规模同样很庞大,据村民称有好几百亩,都是农田。

  记者发现,鸦儿沟村的这家石料厂,采挖石料对山体及生态环境的损毁,与土门村和金王坟(音)村的两家石料厂相比,损坏生态环境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三家石料厂采石损坏的山体,已经基本相互连接在一起了,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三家石料厂把太行山山体外侧采挖完后,正在向太行山深处采挖,远处的大山正在被企业采挖损毁!

  据反映,鸭儿沟村的石料厂和金太合商砼,都是外地人投资建设的,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农田,当初占地时,农民没有得到补偿。

图为位于鸦儿沟村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标识牌背后的采石场和金太合商砼

  国土部门:企业没有用地手续已被处罚!

  在鸭儿沟村,记者看到政府部门建造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标识牌,就设立在距离金太合商砼很近的农田上。

  针对鸦儿沟村被金太合商砼和石料厂占用的土地是否为国家投资开发整理土地项目区,临汾市尧都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称初步调查不在那个区域,具体不太清楚。

  记者在尧都区自然资源局采访时,向该局办公室薛清瑜主任询问几家石料厂是否有土地使用证?是否有采矿许可证?薛主任没有答复,只表示等他和分管局长沟通后,再给记者回复。

  发稿前,记者与对方多次电话联系,要求提供几家企业的相关采矿手续和用地手续,均被推拖迟迟不能提供!

  薛主任电话中告诉记者,这几家企业有采矿许可证,没有土地使用手续,土地部门都介入处罚过了!

  而另一位负责土地生态保护的薛姓负责人则告诉记者,关于四家企业的材料都整理出来了,他和办公室的联系一下后都提供给记者,但目前还没有提供。

图为尧都区生态环境局提供的《情况说明》

  环保部门称“我们不管生态环境修复的事”!

  多家采石企业“扎堆”在太行山山麓的尧都区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大肆挖山采石损毁生态环境,作为环保执法部门的尧都区生态环境局,似乎对此不以为意,该局办公室主任在得知记者采访意向后,让记者到环保局信访部门,称这是信访的事,并说那些山都是以前挖的,挖很多年了。

图为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标识牌

图为尧都区在土门镇设立的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办公区

  负责信访的遆主任,面对记者提出让环保局出示多家石料厂和金太合商砼等企业的环保手续,他直言现在提供不了,要等到下周礼拜一。

  接受采访中,当记者询问多家石料厂挖山采石对生态环境破坏后的修复问题时,遆主任却称“如何修复生态环境,那是政府的事,我们不管!”

  生态环境保护局不管生态环境被破坏后修复的事,听起来有些让人不解,但是,在临汾市尧都区生态环境保护局,确实如其所言,没有责令企业对挖山采石带来的生态环境损毁进行修复,究其原因,或与环保部门对生态环境修复重视程度有关!也许在该局负责人眼里,修复生态环境是“分外事”!

  环保部门为“违建”项目“正名”后办理“环评”批复

  在发稿前,记者多次联系环保局遆主任,要求提供有关企业的环保手续,遆主任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三家石料厂和金太合商砼,都是租赁的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这种租赁土地情况在整个尧都区很普遍,几乎所有的石料厂都是租赁土地,很少有买断的!

  尽管企业是租赁土地,涉嫌“违法用地”,遆主任在电话中仍然多次声称“这几家企业手续齐全”。

图为尧都区生态环境局提供的企业环评批复文件首页

  记者从遆主任提供的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区分局关于群众反映的四家企业环保《情况说明》看,四家企业分别为临汾市金太合建材有限公司、临汾市砂石金建材有限公司、临汾市朝祥建材有限公司、临汾市尧都区瑞岩石料有限公司等,《情况说明》称四家企业在预警期间均未生产,也未露天堆放!显然,这份《情况说明》与记者现场了解的情况及拍照的大面积露天堆放石料场景有所不符!

  记者另从遆主任提供的四家企业《环评批复》内容首页图片了解,金太合商砼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函编号为“尧区环函[2018]8号”,该企业在环境评价报告没有批复前擅自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未批先建”;同时,涉嫌“未批先建”的企业还有临汾市尧都区瑞岩石料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就是位于尧都区土门镇坟上村的石料厂,该厂在环评未批复前就已经基本建成,临汾市环保部门随后为其下发了“临环审函[2010]251号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以上两家企业是如何从“未批先建”“违法建设”转为“合法建设”的,遆主任未作说明!位于鸦儿沟村的临汾市沙石金建材有限公司(尧区环函[2010]83号和位于晋王坟村的临汾市朝祥建材有限公司(尧区环函[2010]139号)两家企业,也在当时办理了环评批复,但是,记者提出让遆主任提供四家企业的环评验收报告,遆主任至今没有提供!

  目前,从遆主任提供的《情况说明》和四份《环评报告表批复》文件首页看,这四家企业似乎如遆主任所说的那样,已经”手续齐全”。但是,如果对照国家《行政许可法》会让人发现,这四家企业在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具备项目建设的条件,环保部门为何能为涉嫌“违法用地”的项目办理《环境评价报告批复》呢?

  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在水源保护区的项目,要依法经过水土保护论证,否则不予通过环评和验收。而这四家企业,建设在尧都区城市供水水资源保护区,是如何通过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的?

  记者向遆主任询问关于四家企业申请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时是否存在土地使用问题和水资源保护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问题、规划许可问题及经营许可问题等,遆主任却让记者到相关部门去了解。

  目前值得深究的是,这几家企业因为获得了尧都区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而投入生产,对当地生态环境和太行山山体造成了严重损毁,尧都区环保部门在例行执法检查中,是否发现企业对生态环境的损毁,是否对企业项目进行跟踪评价和跟踪检查验收?当初企业在申请环评批复和验收时,是否具备申请环评批复及验收的法定条件?若是不完全具备行政审批许可条件,环保部门为企业办理的环评批复是否涉嫌违法审批?

  责任编辑: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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