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地铁“咸猪手”被判刑6个月

法治 | 2019-10-19 14:17:14 |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10月15日上午

  备受关注的上海首例“咸猪手”入刑案

  在静安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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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公开庭审是因为两名被害人之一是未成年人

  涉及个人隐私

  地铁上“袭胸”两名女子被判刑

  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于10月15日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强制猥亵案,因涉及个人隐私,该案依法不公开审理。  5.web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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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1日18时23分至18时29分许,被告人王某某(男,1985年出生)在上海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列车车厢内,紧贴坐在一名女子(系未成年人)左侧,左手搭在自己右臂并持续触摸该女子胸部等部位。期间,该女子挪动座位以躲避,被告人王某某仍然继续紧贴并实施触摸行为。18时31分许,被告人王某某以同样方法触摸另一名女子的胸部,被女子察觉质问,王某某在逃跑途中被当场扭送至公安机关。

  静安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先后对两名女性强行实施摸胸等猥亵行为,且其中一名为未成年女性,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的行为不仅侵害被害人人身权利,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轨道交通的正常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公诉机关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根据被告人犯罪具体情节,将“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作为入罪情节,不再以加重情节重复评价,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应予支持。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4.web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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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系上海轨道交通领域首例“咸猪手”入刑的案件,填补了该领域刑事打击的空白。据悉,近年来上海市公共交通领域的性骚扰案件基本都作行政处罚,没有刑事判决的先例,这也导致了行为人反复多次作案。

  干得漂亮!建议全国推广!

  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宣判的这起“咸猪手”案例,一经报道,立刻引来网友的叫好——“干得漂亮!建议全国推广!”

  网友拍手的背后是苦“咸猪手”久矣的无奈。近年来,公共交通上的流氓行为、猥亵事件时有发生,让人们对“地铁色狼”深恶痛绝。此前上海地铁出现“色狼”,受害者被人提醒也不敢吭声,这无疑助长了地铁“色狼”们的贼胆。而当这种流氓行径发生,有人忙着录像而不去制止“色狼”、有人吐槽受害女性的软弱,甚至有人指责被骚扰的女性穿着过于性感,旁观者的无视和冷漠无疑对受害人造成了二次伤害,使她们更加沉默。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故意对女乘客“蹭一蹭”“摸一摸”算什么行为?骂一句“色狼”这是大家给出的道德评价。如今法院给出了清晰的法律评价——这叫犯罪,要送到高墙中实实在在接受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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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表示,希望通过这起案件能够对有类似行为的行为人起到震慑作用。同时也希望广大女性同胞能够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勇敢站出来。

  警方提醒:在公共交通上遭遇“咸猪手”应及时大声呼救。一方面可以震慑制止“咸猪手”,另一方面可以得到周围市民帮助及时将其抓获,避免其再度下手,同时拨打110报警。

  为惩治地铁公交的“咸猪手”行为,社会各界也做出很多努力。比如此前深圳地铁设立女士优先车厢,就是考虑到了女性更容易遭受骚扰的客观事实。再比如这两年北京地铁八通线的“猎狼行动”,就是北京警方主动出击开展的打击此类行为的专项行动。  3.web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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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看本案,法律对“咸猪手”的严惩引起了一众网友的“极度舒适”。在以往此类事件发生时,很多“咸猪手”行为在取证方面比较困难,多数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五到十五日不等,震慑力度有限。

  该例地铁“咸猪手”事件之所以能够入刑,主审法官丁德宏表示,重要的一点是因为被强制猥亵的其中一名女性勇敢地站出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指认,并且追出车门,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抓获,使得案件取证相对较充分。

  上海“咸猪手”第一案应为范本

  利用地铁车厢、公交等公共场所内相对拥挤、较难避让的客观条件,对异性强行实施猥亵行为的“咸猪手”,公众一直对此深恶痛绝,更期待法律能给予严惩。

  面对形色各异的“咸猪手”,绝不仅仅是一个白眼、一句“流氓”、或者一个巴掌就能解决的。法律,必须为“咸猪手”戴上镣铐!  2.web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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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咸猪手”第一案应当是一个范本。公平正义从来就不是一句口号,它应该以一种老百姓看的见的方式实现。上海“咸猪手”第一案对“色狼”的严厉惩处既让大家真真切切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也让人们对和谐安全的环境充满期待。

  “法律有牙齿,必要时会咬人”。上海首例“咸猪手”入刑案为之后的类似案件提供了参照,强制猥亵行为一直都是不法行为,法律只有真正“长出牙齿”严惩不怠,才能让定罪和处罚更具针对性、更具威慑力、更具借鉴意义。

  法律绝不容忍“咸猪手”,让“咸猪手”不再逍遥法外!正如深圳公安的宣传口号:“世上好看的小裙子你尽管去穿,‘色狼’我们来抓。”法律不仅保护人们的人身安全,还保护人们的尊严。此次痛咬“咸猪手”,必将让心存侥幸的“色狼”们有所顾忌,为女性提供更安心更踏实的保护。

  “在公共场所当众”是刑法规定的强制猥亵罪的量刑加重情节,在上海的公交“咸猪手”第一案中,司法机关将这个条件作为入罪情节,直接把嫌疑人判了实刑。通过案件的审理,不仅说通了法理,更说通了道理和情理——要打就把“色狼”一次打痛,办理一案、威慑一串、教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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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提升老百姓的安全感。

  我们不难看到案件体现出法律的价值取向:首先保护的是女性的身心健康,对女性越来越完善和全面的保护,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进而保护的是处于更高层次上的人的尊严,这是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提出的更高要求;最终维护的是社会的安全,竭力打掉这个在公共场所滋生的毒瘤,让所有人都能在安全的环境里享受属于自己的自由,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

  “一个案件胜过一打文件”。公平正义从来不是抽象的概念,我们期待能有更多这样的“第一案”,激起人们心中对法治的信仰,把心中的那份安全,压得更实。

  (来源:新华社、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 整理: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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